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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如何进行监督管理 2018年12月06日

(上接11月29日第七版)

第二,坚持原则。坚持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在是与非、对与错、合法与违法等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不能含糊、不能动摇、不能让步。要始终坚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放在首位,过好“权利关”“人情关”“利益关”,顶住可能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坚决依法处理;未得到处理的,绝不放过。

第三,秉公执法。秉公执法,是指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时,对一切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地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正无私,不徇私情。首先,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无论涉及任何单位,符合条件就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决不批准。其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问题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不能徇私枉法,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处理问题要公正、合理。

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遵守的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应当出示有效执法监督证件,并保守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这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未完待续)梅青阳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