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12月28日,濮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任命卜垂江等159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邱国让,副主任张宏江、刘鸿堃、韩广勇、黄爱民等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石文英、县司法局局长胡大勇及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石文英宣读了《濮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卜垂江等159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议案》。经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讨论、投票表决等一系列程序,全票通过。邱国让宣布任命决定,并向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
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濮阳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经过组织报名、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公示公告等程序,最终确定了159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被任命的159名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岗位,把更多的“想陪审、能陪审、陪好审”的群众选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让群众有机会参与到司法活动中,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使裁判有了广泛的民意基础。
据了解,濮阳县人民法院将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宣誓,确保新任人民陪审员尽快适应庭审工作,保证其履行法定职责,为辖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刘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