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王建国 常会英) 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切实控制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2018年8月,南乐县司法局张果屯司法所创新实施“四评议”制度,目前已收到良好成效。
“四评议”指的是司法所邀请乡镇包区领导、村“两委”干部、本村党员、社区服刑人员的邻居等4类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评议,检测社区矫正效果。具体来说,就是司法所邀请参加“四评议”的人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等进行评议,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遵纪守法、监督管理、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社会活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司法所根据评议结果,评定社区服刑人员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并确定对该社区服刑人员采取社区矫正严管、普管或宽管等级。
自“四评议”制度实施以来,张果屯司法所累计评议22名社区服刑人员。通过评议,这些社区服刑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端正了服刑态度,增强了法治意识。
南乐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四评议”制度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效控制脱管失控、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效果良好。2019年,该局将在全县乡镇司法所推广实施“四评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