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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拉入失信名单 担保人主动还款 2019年04月30日

本报讯 4月24日,濮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巴某主动将涉案款项13万余元交付给申请人。

2018年10月8日,经濮阳县人民法院调解,张某、郭某分期偿还濮阳县某信用社欠款13万余元,杨某、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来,张某、郭某、杨某、巴某均未还款,该信用社向濮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了网络查控。执行干警与4名被执行人联系,催促其尽快还款。当执行干警得知巴某系某单位正式人员时,对其进行重点突破,告知其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法律后果。巴某得知自己将被法院拉黑限高、影响个人信誉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交付了现金13万余元,作为保证人承担了案件的全部费用。

(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