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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腾房专项执行行动 2019年04月30日

本报讯 4月24日,华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50名执行干警分组奔赴各腾房现场,开展集中腾房专项执行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华龙区人民法院自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以来,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集中汇总的腾房案件逐案进行认真摸排,制订腾房内有人和腾房内无人两套执行预案,明确执行各环节、各程序的负责人,保障腾房工作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

当日9时,一组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李某位于市城区任丘路某小区的涉案房屋。2013年6月,被执行人李某因向张某借款25万元,将其与妻子王某共有的房屋做抵押,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和支付相关利息,并出具了个人抵押借款合同、还款计划书、借据等,妻子王某也签字保证。2015年2月,李某停止向张某支付利息,借款本金也始终未还,张某遂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支付张某借款本金和利息。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李某仍推脱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将其名下房产评估拍卖。

执行干警敲门示警,屋内无人应答。承办法官当场与王某联系。王某表示已经将屋内大多数物品清理完毕,希望买房人宽限几天,一定会尽快腾空房屋并将钥匙交付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外围查看,发现空调外挂机已经拆卸,可以确认涉案房屋已进行初步腾空。执行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承办法官随即联系买房人,从情理角度积极沟通,最终买房人同意宽限几天交房。

另一组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刘某的涉案房屋。刘某因借贷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刘某多次被传唤至法院接受调查,先后签订2次还款保证书,但始终拖延履行。该院依法向其送达腾房裁定书和拍卖公告。

当日9时30分,承办法官与刘某联系,告知法院将依法对查封的房屋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并将其他执行现场和刘某居住小区附近的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刘某。刘某得知法院是要“动真格”进行强制腾房,当即慌了神,恳求法官不要将警车开进小区,马上腾房。当天下午,刘某就将房屋钥匙交付至法院。(卓巍 刘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