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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 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娄建广答记者问 2020年01月22日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对于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来说,刚刚过去的2019年是团结奋斗的一年,也是成果丰硕的一年: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司法部领导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全省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总结推广“濮阳模式”;《人民日报》以《乡里有了法律顾问团》为题,大篇幅报道了我市加强法律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宁夏、内蒙古等地20余个市(县)司法局来我市学习交流。市委书记宋殿宇,市长杨青玖,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红瑜、厅长申黎明,在调研和批示中对市司法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本报记者对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娄建广进行了采访。

问:2019年,市司法局进行了机构改革,职责职能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按照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要求,2019年,原市司法局与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合并重组,重新组建了新的市司法局。组建后的各项职能,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实现了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到“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的转变,工作范围拓展到整个法治建设领域。

“一个统筹”,就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

“四大职能”:一是行政立法,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订项目建议;二是行政执法,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刑事执行,监督管理市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监狱布局调整、重要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各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点更多、线更长、面更广,职责任务更重了。此次机构改革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更大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也为司法行政事业立足新时代、筑梦新未来注入了新的更大活力。

问:市司法局如何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业务工作开展的高质量?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我们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认认真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此,我们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三个推动”“四个创建”“五位一体”,即:推动党委(党组)提高领导水平、基层党委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红旗党支部”“红旗党小组”“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水平”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筑牢思想之基。从党委中心组到普通党员,都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先后开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大调研和“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对表对标,查找问题70余个,制订整改措施114项。先后开展“旧账清零”行动、纪律规矩不严、工作作风不实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省委主题教育第五巡回指导组来市司法局调研并指导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市司法局的主题教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营造党建氛围。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合理量化党支部的目标任务,把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同步安排、同步实施,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评考核制度。每年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按照“力所能及、适宜适度、深入持久”的原则,每个党支部结对帮扶1名以上困难群众,切实为困难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建设标准化党建活动室,打造机关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党建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组织,发挥堡垒作用。落实“大抓基层大抓支部年”行动计划,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党支部的鲜明导向。结合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党组织,把党支部建在服务窗口、建在工作一线,跟群众的距离更近了,党支部的战斗力更强了。完成8个机关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专门成立派驻纪检组党支部,机关党委设立专职纪委副书记,并设立机关纪委,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2019年,市司法局新发展党员 7名、入党积极分子20名。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1名,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性。通过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激发政治荣誉感,强化自我约束。深入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56名党员律师和12个党支部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问:2019年,市委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请您介绍一下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

答:一是依法治市工作高位推动。筹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了4个协调小组。研究出台了工作规则、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设置3个工作科室,建立有关工作运行机制,为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地方立法工作成绩斐然。坚持开门立法,相继出台《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2部法规和《濮阳市燃气管理办法》《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开展立法调研20余次,吸纳意见30余条,其中《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是我省首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省地方立法中具有示范作用。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程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重大会议32次,审核常务会议议题148项,参与重大行政决策170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平台,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监督证的申领、换发工作。

四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速。建立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了正常监督与干预过问的识别机制,依法依规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有效保障司法公平公正。打造“智慧司法”,我市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均已实现了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基层检察院、看守所、法院之间实现了互联互通。

五是法治宣传教育再上台阶。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市委书记宋殿宇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宪法学习宣传作出重要批示。注重发挥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普法艺术团3支队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红瑜和副厅长鲁建学分别对我市普法工作作出批示,总结推广濮阳经验。

问:人民调解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市司法局是如何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

答: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探索人民调解“濮阳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彰显,“龙都调解”品牌擦得越来越亮。2019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8206件,调解成功17841件,成功率98%。

一是开展专项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各县区扎实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系列专项活动,共排查纠纷1701件,预防纠纷2135件,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共组织专项排查活动356次,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12件,解决问题12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能力。联合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予以明确,并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实行“三调联动”,形成调解合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指导成立6个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4个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深入推进访调、诉调等对接工作。2019年以来,全市共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686件,接受信访部门委托调解案件81件。联合市公安局成立濮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开展“濮阳市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网络浏览量58万余人次,参与投票10万余人次。全国闻名的品牌调解室“娟子工作室”落户清丰县,极大提高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法制日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国家和省级媒体先后报道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问: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充满期待,市司法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着眼规范化建设,打造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我市五县一区已全部建成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村居工作室,初步形成了县区、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在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范县司法局作了典型发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省政法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作书面交流。

二是着眼服务民生,倾力提高工作水平。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已提前3个月完成政府既定目标,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850800元。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4月份,市委书记宋殿宇到市司法局调研,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圆满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受到司法部表彰。

三是着眼服务发展,优化律师公证服务。扎实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出具体检报告265份,提出法律意见700余条。加大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力度,实现村警务室和村(居)法律顾问有效对接。推行“2+2+3”模式,由律师、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组成法律顾问团,定期为村(居)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公证作用,2019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项公证7270件。

四是强化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加大扫黑除恶监督指导力度,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接受涉黑涉恶案件备案348件次,参与庭审监督指导26件次。深化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在全省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司法鉴定工作持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客观依据。仲裁工作坚持公平正义。2019年以来,我市共受理仲裁案件201件,受案标的额共计2.6亿余元,无被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案件。

问:监所安全事关大局稳定,市司法局在加强监管、提升保障能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监狱建设强力推进。市监狱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3亿元,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年底开工建设。积极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选派20名监狱干警到县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县区派驻全覆盖,受到省司法厅表扬。持续深化队伍建设,加大警务督查力度,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呈现崭新局面,市监狱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二是戒毒工作整体提升。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和“国庆安保百日行动”,严格落实每周、每日安全形势研判制度。制订应对突发事件警力调配方案,加强对戒毒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戒毒社会化实现新突破,受教育群众3800余人,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

三是社区矫正创新发展。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社区矫正“队建制”执法模式,社区矫正“队建制”实战化执法模式正在全市逐步落地实施。在全市创新开展“一本账三清单”违法违规损失成本教育活动。紧紧抓住“防风险、护稳定”这个关键环节,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国庆安保关键节点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系列社区矫正活动。开展执法检查和廉政谈话,明确24项禁止性执法不当行为,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设立了“红线”。

问:市司法局对做好2020年的工作有什么打算?

答: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踏上新征程,市司法局将着力实施“一二二一”工程,即:突出党建引领这条主线,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深化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两个统筹”,推动法治濮阳建设上水平;强化监所和社区矫正监管“两个安全”,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