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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0年04月16日

本报讯 (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王国平) 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南乐县司法局主动将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不断完善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南乐县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7月,该局率先在全市创新实施社区矫正“队建制”,实现社区矫正管理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2019年,该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8人,解除社区矫正296人,社区矫正对象定位在线率在98%以上,保持全市领先。疫情防控期间,该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先后对43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积极对接,按照要求对其实施居家隔离。积极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法律和防护知识,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对象共有130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和捐款捐物。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2019年以来,全县县、乡两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002件,调解成功975件,调解成功率97.3%。

抓好公共法律服务,提高服务民生能力。一是该局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推出“2+2+3”模式,实现律师进基层服务全覆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