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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 2020年07月09日

本报讯 近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2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宋某某、王某某涉嫌犯罪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

今年年初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高标准建成检察听证室,建立健全公开听证制度,实现了案件听证全覆盖。截至目前,该院共对4起案件开展了公开听证,听证范围覆盖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有效促进了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一是遵循一个指引,高标准建设听证室。4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下发后,该院及时制订相关方案,多次召开检察听证室建设、案件听证工作推进会,用2周时间完成了听证室软件、硬件设施的安装和各项功能的测试。二是完善制度,推进听证程序规范化。在大量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该院制订了《南乐县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办法》,明确了公开听证参会人员,对检察官介绍案情、侦查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听证员发表意见等流程作出规定。同时,针对刑事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审查逮捕、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各类业务的特点,分别制订了实施细则,为案件公开听证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转变理念,努力实现案件听证全覆盖。该院坚持“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的理念,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3月24日、6月2日,该院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和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拟作存疑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经过与会人员评议,一致同意存疑不起诉决定。

该院负责人表示,组织听证会是开展阳光检务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今后,将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着力打造“枫桥经验”南乐检察版。

(闫伟东 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