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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赶快来领取你的医保“电子身份证”吧! 2020年12月03日

本报讯(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陈惠敏)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移动互联大数据时代潮流,在全国推出了医保电子凭证。自12月1日起,我市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开通医保电子凭证。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保局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经办人员、医护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信息标识,是参保人一人一码的医保“电子身份证”。与传统凭证相比,医保电子凭证有以下突出优点:一是方便快捷。大家可以通过支付宝、腾讯微信、国家医保APP,以及我市建设银行等多种渠道快捷激活。二是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具有医保卡医保支付、统筹报销的功能,未来还提供给参保人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经办大厅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身份认证和授权、医保扫码支付、互联网医院慢病续方结算等多场景使用。三是全国通用。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准确互认,未来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全国办理异地个人账户支付等医保业务,可以说“一码在手、医保无忧”。四是安全可靠。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数据加密传输,二维码动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自12月1日起,我市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通过国家医保局APP、支付宝豫事办、市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或建设银行微场景、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渠道的方式开通医保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