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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代俺交罚金” 2022年04月01日

“检察官姐姐,谢谢您帮我交了罚金。我又重新找了一份工作,工资还没有拿到手,等我拿到工资就把钱还给您。是您的鼓励和帮助让我走出了心理的阴影,我相信我会越来越好的……”近日,自吉林省舒兰市发出一封感谢信,收信人是台前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吕丹丹。

2021年11月,吕丹丹协助员额检察官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卷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证据,并对犯罪嫌疑人小玉(化名)进行了讯问。讯问过程中,吕丹丹见到了来自吉林省舒兰市刚满20周岁的小玉,她衣着整洁、文文静静,眉目间还透出些许紧张,一直在摆弄自己的手指,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乖乖女。经了解得知,她刚刚踏入社会参加工作,自小父母离异,和姐姐一起由母亲一人抚养长大,因社会阅历浅,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吕丹丹对她又痛心又心疼:痛心她年纪轻轻没人引导走了歪路,心疼她瘦弱的肩膀却承担这么大压力。讯问后,吕丹丹对小玉说:“有案件外的困难也可以来找我,我比你稍微大一点儿,把我当姐姐就行。”

后经依法审查,认定小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吕丹丹将相关案件事实和结果告知她,并对她进行耐心引导解说,促使小玉认罪认罚。案件开庭后,法官针对小玉的犯罪事实,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姐姐,我想麻烦您帮个忙可以吗?”判决决定下来后,小玉找到吕丹丹,并对她坦露了自己的处境:自己刚参加工作,因为在试用期还没有拿到工资,母亲生活比较拮据,手里没有积蓄,姐姐已经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保证金都是姐姐出的,而且姐姐刚生完孩子,花费比较大,不好意思再找姐姐帮忙。

看到小玉处于两难的境地,吕丹丹用自己工资帮她垫付了3000元罚金,并告诉她不用有心理负担,发了工资再慢慢还。

当同事问她为什么要帮小玉垫付这笔罚金,小玉不还怎么办?她笑着说:“法律不是无情的,不是冰冷的。我们办案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惩罚,更是为了引导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回到正轨,变得越来越好。更何况,小玉实在是太年轻了,我不忍心看到她被判实刑,只要她知道自己错了,我们就应该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相信她会变得越来越好。”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