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鹏 通讯员 孙忠玉 岳元朴 ) “希望你们认真对照提醒函要求,强化立行立改、下沉了解、重大事项报告……”近日,华龙区委巡察办向第一巡察组发出了一份特殊的提醒,督促加强巡察期间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
去年以来,华龙区委巡察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创新建立巡察全过程提醒机制,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工作质效。
该区委巡察办结合实际,根据各阶段巡察任务,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提醒函,对重点工作进行提醒,督促工作落实。巡察入驻前,发函提醒巡察组做好组织学习、制订方案、召开动员会、加强作风建设等工作,明确有关要求;现场巡察期间,发函提醒巡察组强化立行立改、下沉了解、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督促工作落实;现场巡察结束后,发函提醒巡察组撰写报告、制作问题底稿、开展组办会商、提交有关材料等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巡察整改期间,向被巡察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发送整改工作提醒函,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增强整改合力。
巡察全过程提醒机制建立以来,该区委巡察办共向区委巡察组发送提醒函10份,向被巡察党组织发出交办函46份,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发送提醒函18份,有效推动纠治共性问题5类,解决个性问题68个。
“全过程提醒机制加强了区委巡察办与区委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了区委巡察监督质效和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华龙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彦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