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9日,南乐县公安局举行侵财案件赃款发还仪式,通过法律政策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将价值10万余元的黄金折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日黄金回收指导价计算)全额返还受害人张某某,实现单案追赃率100%。张某某将镌刻“人民卫士 办案神速”字样的锦旗递交办案民警,对公安机关快速破案挽损表达谢意。
今年1月23日,该局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报警称:位于南乐县城区某美甲店内未上锁抽屉中的黄金首饰被盗,总重90余克。接警后,该局立即成立以刑侦大队为主导,图侦、网安等多警种协同的专案组,要求“限期破案、消除影响”。由于失窃物品存放时间较长、无具体失窃时间、监控留存时间短等原因,导致侦办工作出现停滞。办案民警经过多次反复摸排,并对相关线索进行精准研判、分析梳理、调查取证,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段某某。3月14日9时许,办案民警在南乐县东街某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成功抓获。
案子虽破,但受害人损失未挽回。办案民警坚持把“破案必追赃,追赃必返还”“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贯穿于打击违法犯罪的始终。刑侦大队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沟通,经过1个多月的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主动将盗窃黄金折现10万余元退还受害人。
(桑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