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海鲜市场格外热闹,空气中弥漫着咸腥味。摊位的冰块上整齐摆放着透亮的对虾、肥美的螃蟹和银光闪闪的带鱼,偶尔还能看到章鱼在盆中缓缓蠕动。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和海鲜入水的哗啦声交织在一起,鲜活而生动。刘某的摊位前,融化的冰水滴答敲打着铁皮箱,却化不开他紧锁的眉头——濮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刘怀中那句“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诚信”,像根鱼刺般卡在他的喉咙里。
“冷冻”合作关系
2022年,海鲜批发商郝某与商户刘某达成海鲜购销协议。郝某如约交付货物,货款共计13430元,但刘某以经营亏损为由一再拖欠。郝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要货款,刘某要么避而不接,要么支支吾吾,始终未能付款。最终,郝某只得将刘某起诉至法院。
调解“解冻”促双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怀中没有急于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而是先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分别沟通,深入了解矛盾根源。经了解,刘某经营的海鲜店因市场行情波动,出现较大亏损,并非恶意拖欠;而郝某作为长期从事海鲜批发的商户,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是他生意的根本。经过分析,刘怀中决定从他们长久合作的角度开展调解。一方面,向刘某详细说明拒不履行债务的法律后果,打消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积极引导郝某换位思考,提出若郝某愿意适当减免货款,法院可协助促成其与刘某所在的海鲜店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经过刘怀中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郝某同意将货款减免至1万元,刘某当场一次性付清。不仅如此,在刘怀中的“牵线”下,双方还就后续海鲜供应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这场因海鲜货款引发的纠纷,不仅得到了圆满解决,还促成了双方新的合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赵丽娜 李洁
编后语
市场交易作为经济活动的基石,离不开公正司法的规制与守护。濮阳县人民法院此次调解充分彰显“如我在诉、换位思考”的司法智慧。面对13430元海鲜货款纠纷,法官既精准把握“契约必须严守”的法治底线,又创新采用“渠道换减免”的纾困方案,通过穿透式调解破解“欠款僵局”,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困境小微商户架起再生之桥。这起“双赢”案例生动诠释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三个维度——以裁判示范引领诚信经营风尚,以柔性司法涵养市场生态,以制度创新激发经济活力。值此市场主体竞争加剧之际,特别提示:根据《民法典》第七条确立的诚信原则,任何恶意违约行为都将面临民事制裁乃至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