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普查机构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濮政〔2023〕9号)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扎实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过全市5000余名普查人员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评估工作。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反映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普查结果显示,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数量大幅增加,吸纳更多从业人员;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所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发展壮大,五年来我市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普查主要目的和主要工作
濮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等方面的新进展,准确掌握全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等发展载体的发展情况。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现代化濮阳,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市经济普查工作从2023年2月开始,历时两年,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普查试点、人员培训、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验收、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现在进入主要数据发布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二、普查主要特点
(一)高效落实普查工作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五经普、“全、准、实”摸清河南经济家底、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普查总目标和总要求,强力部署和推动普查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重视支持普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查责任。各级政府及时组建普查机构,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各级普查机构及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普查流程规范。严格执行河南省普查方案,积极围绕外卖、电商、网络直播、直播带货、网约车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开展调研,为单位清查提供经验。认真组织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对全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系统化、持续性业务培训,规范有序实施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和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全面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三)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为促进经济总量数据与结构数据衔接,此次普查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兼顾调查内容及方法差异,以“统分结合”方式有效整合业务环节。对全市99家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首次建立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提前组织整理调查数据,有效减轻填报难度。加强投入产出调查数据与普查数据比对检查,着力提高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四)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进一步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有效整合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行政记录,为开展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提供了数据基础。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使用全国统一采集模式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普查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五)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全面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明确了“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工作思路,统筹协调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矩阵,举办五经普网络直播宣传周活动,协调联动,合力发声,扩大影响,引导社会各界理解、参与、支持经济普查。
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及时纠正各类普查不规范现象,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
三、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9万个,比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1万个,增长82.4%;产业活动单位7.7万个,增加3.3万个,增长76.5%;个体经营户21.9万个,增加4.4万个,增长25.3%。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0万个,占28.7%;建筑业1.0万个,占13.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8万个,占11.8%。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县(区)是:华龙区1.5万个,占21.8%;濮阳县1.1万个,占16.5%;范县1.1万个,占16.2%。全市9个开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618个。
(二)从业人员情况。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3.3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24.4万人,增长35.5%,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6.1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6.5万人,增加6.0万人,增长19.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56.8万人,增加18.4万人,增长48.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5.7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0万人。
按行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8.5万人,占19.8%;建筑业14.1万人,占15.2%;批发和零售业11.9万人,占12.7%。
按区域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位居前三位的县(区)是:华龙区23.9万人,占25.6%;濮阳县15.5万人,占16.6%;范县12.6万人,占13.6%。全市9个开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规上”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0万人。
(三)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577.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2802.4亿元,第三产业7774.6亿元。从负债看,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980.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1675.4亿元,第三产业2304.6亿元。从营业收入看,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394.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2230.9亿元,第三产业2163.4亿元。
(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257个,从业人员28492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0亿元。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16个,从业人员2232人,营业收入13.8亿元;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86个,从业人员2944人,营业收入15.5亿元;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法人单位2416个,从业人员15180人,营业收入70.1亿元;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法人单位1039个,从业人员8136人,营业收入33.5亿元。
(五)新兴产业情况。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2个,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个。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5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亿元;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3个,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6亿元。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5218人年,R&D经费支出25.2亿元。
总体来看,濮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普查主要数据客观反映了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统计改革任务落实,通过经济普查年鉴、解读报告等多种形式陆续向社会公布更详细的普查数据结果,积极组织各方力量深度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充分发挥普查数据价值,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濮阳新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